• 首页
  • 党建要闻
  • 权威声音
  • 廉政建设
  • 企业动态
  • 支部建设
  • 先进典型
  • 理论园地
  • +
  • 老干工作
  • 知识问答
  • 在线学习
  • 党建课堂
  • 党员信箱
首页 > 新闻服务 > 党员信箱 > 正文

@jackson:在国企工作怎么交党费?

发表时间:2017-06-23 09:51:47 编辑:朱晓华

  @jackson

   在国企工作怎么交党费?

  @湖南国企党建

   《党费收缴规定》按照机关、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工资构成和目前企业工资构成的实际,明确了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,并根据新形势下党员收入变化情况,将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档次和比例,由过去的五个档次五个比例调整为四个档次四个比例,即“相对固定的、经常性的工资收入(税后)每月3000元(含)以下的按0.5%,3000-5000元(含)的按1%,5000-10000元(含)的按1.5%,10000元以上的按2%的比例交纳党费。《党费收缴规定》对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,由过去参照在职人员党员交纳党费办法执行,调整为每月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,5000元及以下的按0.5%、5000元以上的按1%交纳党费。

  

责编:朱晓华

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建工作处(党委组织部)版权所有
地址: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长沙市省政府二院内 Email:gzwzzb@126.com 电话:(0731)82211473
传真:(0731)82211473 邮编:410011 湖南省国资委值班室电话:(0731)82211158